房子一部分在征收红线范围内,拆一半留一半可以吗
有被拆迁人咨询:“当地进行公路建设,我家房子只有一半被划入征收红线范围内,红线内的一半我拆了,红线外的一半我不想拆,可以吗?”这种情况下,对于超出红线部分是一并征收还是保留,可以先看一则案例:
2010年,湖南某市启动某道路建设项目。杨某的房屋一部分在道路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当地政府经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了杨某的整栋房屋。杨某不服该决定,认为征收其红线范围外房屋的行为违法,遂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杨某诉讼请求,杨某不服提起上诉。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部分房屋在道路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虽然征收整栋房屋超出了道路的专项规划,但征收其房屋系公共利益需要,且房屋地面高于道路地面10余米,如果只拆除规划红线范围内部分房屋,未拆除的规划红线范围外的部分房屋将人为变成危房,失去房屋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整体征收杨某的房屋,并给予合理补偿符合实际情况,也是人民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担当责任的表现。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般来说,征收规划不会将红线上的房屋一分为二。但通过上述案例可知,如果征收规划不合理,致使被征收人的部分房屋在征收范围内,部分在征收范围外,只征收一部分房屋,导致房屋无法继续使用,甚至安全性无法得到保证。此时,征收部门可以综合考虑房屋的情况,尤其是房屋的安全性、实用性等因素,将未纳入规划的部分一并征收。
不过,并非任何情况下被征收红线一分为二的房屋都需要整体征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部门在实施房屋征收工作时必须受到建设规划红线的约束,不得任意突破。在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应该依法实施征收;但不在征收范围的,就应该依法保障安居的权益。
征收红线范围外部分房屋必须具备合理性,合理认定红线范围内房屋和红线范围外的房屋是否具有一体、不可分割性,具体分析拆除对剩余部分房屋的功能、使用和安全造成的影响。假如红线内只有一小部分,拆除后不影响其余部分的功能、安全和正常使用,那么可以保留线外部分。此时,若征收部门随意突破红线范围强征强拆,被征收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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