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广东茂名加油站诉行政强制停业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11-28 11:44:21    

  辛苦经营一家加油站,一夜之间竟被强行停业,承租方无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镇行政机关实施围蔽加油站的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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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东省茂名市,有一家知名石油公司。2018年4月,石油公司看中了当地的一家加油站,并与之签订了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接手后,石油公司对它进行了精心的装修,还添置了许多设备,苦心经营下加油站逐渐走入了正轨。

  2023年6月20日,因生态修复项目的需要,当地行政机关发布了一份《征收土地公告》,加油站所在的土地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石油公司陆续收到了镇行政机关发出的关于加油站拆迁补偿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还参与了几次有关征地搬迁补偿的会议。在会议上,石油公司认为对方给出的征收补偿方案存在较多问题,并要求重新复核一遍《价格认定结论书》。

  尽管如此,在双方尚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石油公司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2023年10月15日,镇行政机关向加油站送达了一份《关于围蔽施工的通知》,要求其停止营业并清空油罐库存。甚至当晚,镇行政机关还在加油站出入口设置了铁栏杆,迫使加油站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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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强行停业的做法给石油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和租金损失。于是,石油公司紧急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委派龚梦律师、汪节实习律师代理此案。

  到达现场后,律师立即全面了解案情,并指导石油公司整理好关键证据,包括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被围堵的图片等。完成一系列证据采集后,2024年5月,冠领律师代理石油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镇行政机关围蔽加油站的行政行为违法。

  法庭上,镇行政机关辩称,石油公司并非土地或建筑的所有权人,也不是直接的被征收对象,仅仅只是承租人而已,因此不具备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对此,律师有力反驳指出:

  虽然石油公司并非建筑物的所有者,但其有权依法独立在承租的加油站上开展经营活动,而案涉行政强制行为已经对石油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双方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石油公司具有本案原告资格。

  另外,在镇行政机关未与石油公司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约支付补偿款的前提下,为了让加油站停止生产配合征收工作,镇行政机关作出围蔽加油站的行为,实质上是“以拆代征”,不仅目的不当,而且还程序违法。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10月作出判决:确认镇行政机关实施围蔽加油站的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听到这个判决结果,石油公司非常满意,对冠领律师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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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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