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7-28 11:40:59    

近日,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有关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东津镇吴湾村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以下为公告全文,

建议相关被征收人仔细阅读并收藏。


东津镇吴湾村: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襄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襄州区人民政府拟在你村征收土地,用于襄州区(东津)2020066号地块建设。为规范征地程序,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征地位置:征地的位置位于你村,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位置为准。
二、拟征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拟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吴湾村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均为482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吴湾村的青苗补偿费为2000元/亩。
2、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襄州区制定的《关于调整我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襄州土资发〔2017〕13号)标准据实结算。
四、安置途径:拟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按照鄂政发〔2014〕53号文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途径。
本告知书下发后,自然资源部门将会同镇、村组织对拟征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自即日起,各村、组和农户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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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你应该知道哪些?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另外,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可以得知,征收方在土地征收实施之前,必须要向被征收村民及村集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要告知被征收村民征收的目的,征收的范围以及土地现状调查的结果、补偿标准等相关权利义务,要确保被征收村民的知情权。
在征地拆迁中,未发布征收启动公告的情况非常的多,针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十分关键且必要,如果您对征收程序还存有疑问,建议您及时咨询委托专业征迁律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失,让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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