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陕西西安5户房屋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居住在陕西省西安市农村的魏志杰、单梦菲、杨明轩、楼成和、钱知五人拥有的房屋被有关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强拆。2021年1月,魏志杰等五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五起案件。2021年3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有关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魏志杰等五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2006年11月,魏志杰等五人分别向当地村委会缴纳庄基款及手续费,随后在该村建有房屋。但所建房屋并未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缴款收据上也无村委会盖章。
2017年3月,有关部门发布《农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魏志杰等五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与有关部门均未达成补偿协议。有关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征地拆迁类工作委托协议》,载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地面附着物补偿、宅基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及回迁安置等工作。
2020年9月,街道办事处委托拆迁公司拆除了魏志杰等五人的房屋。
魏志杰等五人对该强拆行为不服,意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人介绍,他们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冠领律所经过研判后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冯雪涛律师、孟君律师、熊雪东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即刻赶往当地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房屋状态,收集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等证据,敏锐捕捉到了有关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强拆的法律程序存在问题这一关键,并以此为突破口制定出诉讼方案。一切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魏志杰等五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有关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
诉讼过程中,有关部门辩称:魏志杰等五人的房屋未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造,其被强拆与任何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有关部门并未授权或委托其他机构作出拆除行为,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街道办事处辩称:其不是拆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魏志杰等五人作为房屋建造者,现房屋因列入征收范围而被拆除且尚未获得任何补偿,其财产权益明显受损,当然与本案拆除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提起诉讼并无不当。
其次,根据《征地拆迁类工作委托协议》的内容,足以证明街道办事处作为征收实施部门实施征收搬迁工作系受有关部门委托,而房屋拆除行为作为征收工作的一部分,明显与搬迁工作的目的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对于房屋拆除后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主体即有关部门承担并无不妥,同时街道办事处作为具体实施主体,也需要对拆除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即使房屋属于违建,也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本案中,有关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并未对魏志杰等五人进行催告、告知其陈述申辩权,也并未向他们制作任何强制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有关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魏志杰等五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冠领律师以精湛的专业水平和出色的庭审表现帮助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为后续挽回损失、实现拆迁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展现了冠领律师的办案风采。(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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