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代理山西大同百余亩养殖生态园行政补偿案胜诉
2021年,山西大同的一家养殖生态园因地方建设被强制占用部分围墙和场地,经济损失巨大。为此,养殖生态园的经营者童建强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罗宝英、刘悦欣律师代理维权。冠领两位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养殖生态园成功维权,最终,法院判令相关部门在指定日期内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2014年,童建强跟当地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租地面积400亩,租期30年。童建强随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建设,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环境评价手续,依法获得了设施农用地批准。不料,2018年7月,当地因建设需要,将养殖生态园纳入了征收范围,养殖生态园也因此停产停业。童建强不得不以远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抛售种羊、种牛,为此损失巨大。
2021年,该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建设,并强制占用了养殖生态园的部分围墙和场地,可是当地相关部门对于补偿安置问题只字未提。于是,童建强成功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后期又向相关部门邮寄了安置补偿申请,可是反馈却如石沉大海。
无奈之下,童建强委托冠领罗宝英、刘悦欣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庭上,相关部门辩称:
因己方只征收占用该养殖生态园130余亩以及部分围墙和准备盖房的地基,所以养殖生态园要求的补偿数额于法无据;
己方已经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对养殖生态园进行了评估,并且将补偿费用发放到乡政府和村委会。
自然资源局辩称:
养殖生态园主张的补偿数额没有经过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缺乏关联性、事实性和合法性;
己方作出的关于行政安置补偿申请书的回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冠领罗宝英、刘悦欣律师指出:
首先,己方邮寄的快递物流信息显示,相关部门已经收到安置补偿申请,可是却迟迟不予答复,其行为显然属于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侵害了养殖生态园的合法权益;
其次,相关部门在养殖生态园张贴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公告牌时,其工作人员告知童建强,生态园区全部纳入征收范围,且有证人可以作证,所以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补偿生态园区因停止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依据《行政诉讼法》判决相关部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针对养殖生态园主张的征收涉案130余亩土地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损失,青苗树木损失,租金损失,停产停业等损失,以及迟延补偿金额的利息损失,向养殖生态园区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作出安置补偿决定。
童建强终于等到了期待已久的好消息,同时对冠领的两位律师表示了认可。(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佳钰
审稿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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