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代理江苏宿迁确认强拆门市部违法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8-04 10:09:44    

  江苏宿迁某村征收搬迁过程中,拆迁方竟利用吴先生的哥嫂从老父亲手中获得一份空白《赠与书》,并就吴先生的两处门市部房屋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随后实施强拆。吴先生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冠领律师悉心应对,不负所托,成功帮吴先生撤销该《补偿安置协议》,并最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冠领代理江苏宿迁确认强拆门市部违法案胜诉-图1

  吴先生是江苏宿迁某村人,其父早年在村里置办了一处宅基地房屋。1994年分家时,这处宅基地房屋分给了吴先生,吴先生在1996年就该房屋办理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1998年,吴先生又取得了相邻地块的宅基地确权证书,并在相邻地块建设房屋。经多次翻建,两处房屋形成连体房,由吴先生与父亲共同居住、使用。后来,吴先生用这两处房屋经营门市部,办理了经营面积650平方米的营业执照。

  2020年6月,当地街道办发布《房屋征收(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将吴先生的门市部房屋划入征收搬迁范围。但吴先生不服该方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6月,法院判决撤销了该安置方案。街道办眼见安置方案被撤销,干脆“剑走偏锋”,利用吴先生的哥嫂从老父亲手中获得一份空白《赠与书》,并就两处房屋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随后实施了强拆。

  吴先生不服街道办行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李婧辉律师制定策略、代理维权,分别向法院提起撤销补偿安置协议之诉,以及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冠领代理江苏宿迁确认强拆门市部违法案胜诉-图2

  对于补偿安置协议一案,冠领律师依据《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确权发证统计表》《行政判决书》等多项证据指出,两处房屋均为吴先生财产,他人无权作出赠与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街道办发布的《房屋征收(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已经被法院生效判决撤销,其无职权与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因为事实清楚,理由充分,上述补偿安置协议很快被法院依法撤销。

  而对于强拆案件,冠领律师另外指出,根据现场照片、接警登记表等证据,结合双方及第三人陈述,能够证实街道办组织人员实施拆除案涉房屋行为时,屋内物品并未腾空交付,而且街道办与第三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已被法院判决撤销。据此,街道办在未与吴先生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53条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属于违法的行政事实行为。

  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强制拆除两处房屋的行为违法。冠领律师代理这起江苏宿迁确认强拆门市部违法案胜诉,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吴先生的合法权益,为其获得强拆赔偿奠定坚实基础。(除办案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冠领代理江苏宿迁确认强拆门市部违法案胜诉-图3
冠领代理江苏宿迁确认强拆门市部违法案胜诉-图4
冠领代理江苏宿迁确认强拆门市部违法案胜诉-图5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李婧辉

  稿件类型:原创A

相关推荐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反馈
    微信扫一扫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