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简讯】当事人两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果,冠领律师代理后维权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5-07 10:15:27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姜启林律师代理了安徽合肥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兢兢业业的办案精神,最终助力当事人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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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遇拆迁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欢喜的是,房屋拆迁后可能要得到巨额补偿,从此过上富足的生活。忧虑的是,许多人并不了解具体的补偿办法以及相关事由,不能很好的行使自身合法权利。

  这不张建明(文中均为化名)就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张建明本是安徽省合肥市某村的村民,并在该村拥有一处房屋,一家老小世世代代都居住在这里。前不久得到官方消息,由于复建点征收项目拆迁,张建明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张建明一家听到这个消息后都十分开心,但是细心的张建明却发现很多关于拆迁以及补偿的信息都没有公开。

  于是张建明就向镇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过了很久张建明一家未得到任何答复。这可急坏了张建明一家,无奈之下,张建明又向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区政府说明了情况后,让张建明等待镇政府公开相关信息。又过了很久后张建明一家仍未得到镇政府作出的任何答复。

  后来张建明认为自己维权无望,就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忙,当天接待他的正是姜启林律师。通过冠领律师的现场普法,张建明了解到原来自己还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于是当即就委托冠领律师为其处理一系列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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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立即代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庭审中,镇政府辩解称,其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法定职责,向区政府作出了答复。

  针对镇政府的辩解,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此规定,镇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在收到张建明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镇政府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上述材料后到目前为止,已超20个工作日和延长期限 2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镇政府虽然向区政府作出了情况说明,但其却未依法对张建明的申请予以答复,其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故镇政府仍应承担继续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

  最后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建议,确认镇政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张建明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并判决镇政府应当在该判决生效15日之内对有关政府信息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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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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