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违建”拆除4年,从0补偿调解到32万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24 11:06:22    

  “你后院宅基地没有证,按政策就不应该给补偿!”面对拆迁方坚持无证不补偿的态度,河南郑州的魏女士大失所望,自家后院的宅基地明明是祖辈留下的,甚至比国家出台规范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还早,为何遇到拆迁就不给补偿?这不合理吧,魏女士心想。

【胜诉故事】“违建”拆除4年,从0补偿调解到32万-图1

  魏女士一家在河南郑州某村有一处宅基地和房屋,占地面积宽广,就修建成了前院和后院。前院宅基地落在父亲名下,而后院则是魏女士的爷爷留下的祖宅,后来由魏女士自行出资翻建,修成了占地200多平方米的四层砖混小楼。魏女士结婚生子后,也一直居住于此。

  2015年,当地实施棚户区改造,魏女士一家的宅基地和房屋也被划入棚改范围。这本是件让人高兴的事儿,可魏女士却发起了愁——因为年代久远,后院宅基地没有使用权证,能不能拿到补偿成了问题。结果让魏女士喜出望外,拆迁方承诺对后院房屋进行安置补偿。

  但因为前院的补偿分割问题,魏女士一家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对簿公堂,也就耽误了后院补偿的进度。谁料这一耽搁,竟生出麻烦。时过境迁,拆迁方对承诺不认账了——后院宅基地没证,房子属于违建,按政策分文不补。拆迁方同时表示,前院按照1:3分配安置房,补的已经够多了,让魏女士去分家析产。随后在2018年的前院拆除工作中,拆迁方将魏女士家后院也一并“误拆”了。

  家庭内部的房产分割纠纷迟迟不能终结,让魏女士担心难以分得前院的安置房。她还惦记着后院,宅基地是爷爷留下的,房子也是自己出资所建的,理应全部属于自己。于是,魏女士先向拆迁方邮寄了补偿申请,未果后,又联系到在拆迁维权领域颇负盛名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李婧辉律师提起安置补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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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魏女士的诉请,被告拆迁方称:被告自2021年9月职权调整,才继承了原指挥部的相关权限。此前,被告并不负责拆迁工作,不能越权作出补偿或不补偿的决定。另外,原告家合法有效的宅基地已经补偿完毕。根据《补偿方案》的要求,村民宅基地获得安置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为依据,对超建的部分原则上不补,原告主张的房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无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实际上是超建违法建筑,不应补偿。

  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冠领律师指出:后院是原告户祖祖辈辈生活的宅基地,甚至早于国家宅基地法律,村委或被告从未收回或者否认过该宅基地属于原告的事实。原告在该宅基地上出资建设的房屋被拆除之前,也未进行过任何超建和违建的认定,被告主张房屋是违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被告理应给予原告安置补偿。

  然而,一审法院却采纳了被告意见,认为根据《补偿方案》,原告要求被告对其作出安置补偿的证据不足,判决驳回了原告魏女士的诉请。面对一审失利的情况,魏女士有些心灰意冷,不过本着努力过才不后悔的想法,还是决定提起上诉——再试试。

  只要有一线希望,律师就应付出百分百的努力。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冠领律师在二审中尽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拆迁方支付魏女士补偿款32万元。经过这段时间的思考以及家庭内部协议的落定,魏女士忧虑的心情已恢复平静,对后院补偿不再执着,可没想到律师竟为自己带来意外之喜,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对冠领律师的工作能力也分外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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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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