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代理浙江绍兴行政复议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13 10:08:37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赵间东律师、张雪萍律师代理了浙江绍兴行政复议案,他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兢兢业业的办案精神,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胜诉简讯】冠领代理浙江绍兴行政复议案,帮助当事人维权成功-图1

  刘昌俊(文中均为化名)是A村的村民,在2007年12月,刘昌俊与该村村委会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将面积为212.8平方米的经营楼房转让给刘昌俊。2008年4月7日,刘昌俊也将5万元的购房款支付给了村委会。但是,他却迟迟没有办理该营业房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只是每天占有并使用该房屋。

  后来因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刘昌俊所使用的营业房被纳入了拆迁红线范围内。在2021年6月29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制作了《房屋拆迁任务书》,明确记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拆迁业主单位是区交通开发公司,而具体的拆迁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2021年7月8日,街道办事处和区交通开发公司联合在当地的日报上发布了《房屋拆迁公告》,并于次月18日,共同作出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但是却未将该安置方案送达给刘昌俊等人。刘昌俊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但是又说不出所以然来,于是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当天,接待刘昌俊的正是赵间东律师和张雪萍律师。听了两位律师的解答,刘昌俊了解到原来他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于是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刘昌俊向区政府对该方案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且区政府在2021年12月20日,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公开了街道办事处和区交通开发公司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但是,刘昌俊在看到该方案后,觉得该方案中的补偿补助标准偏低,且遗漏了重要的补偿项目,于是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又向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胜诉简讯】冠领代理浙江绍兴行政复议案,帮助当事人维权成功-图2

  在复议过程中,街道办事处辩解,刘昌俊无权提起行政复议、该申请已超过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以及该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等。

  针对街道办事处的辩称,冠领律师逐个向复议机关作出了说明。首先,刘昌俊所使用的房屋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内,因此其与该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存在利害关系,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在作出后,并没有向刘昌俊送达,其只是在2021年12月20日申请信息公开后,才知晓该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故该申请并没有超过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因此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

  再次,刘昌俊所占有的经营性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根据规定,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征收事宜。而街道办事处和区交通开发公司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拆迁业主单位,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并征收,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超越职权的情形。此外,该方案的作出并未遵循法定程序,属于程序违法。

  最后,复议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上述的全部观点,但由于撤销该方案会影响整治项目,使已取得的权益及由此衍生出的权利义务处于新的不稳定的状态,故最终确认该方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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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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