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简讯】被强拆人陈述申辩权被忽视,冠领助其确认相关单位行为违法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近日代理了一起拆迁纠纷,冠领律师帮助三位原告维护其陈述、申辩权利,法院最终确认相关单位行为违法。
江西赣州袁豪,王虎,陆丘(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是多年的好友。袁豪颇具商业头脑,看着上一辈人在土地上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辛苦劳作,或者饲养牛、羊、鸡、鸭,等到收获的时节再将农作物和牲畜卖出,作为为数不多的留在村里的年轻人,袁豪认为应该再多一些收入才能配得上村民的勤劳和汗水。他搜集了农业、畜牧业致富的成功案例,半个多月后,他决定开办乳制品加工厂,原料就选用同村人饲养的奶牛产出的新鲜牛奶。王虎和陆丘得知后也加入了袁豪的创业计划。三人向镇政府申请了一块地,作为厂址。
这时,王虎想着三家人若是能住在一起,不仅上下班方便,每天还能和兄弟们见面。于是他们在这块地上建了一栋三层的房子,一家住一层。
工厂的生意逐渐红火,这栋友谊之房却出事了。
2021年10月7日,相关部门对该三层房屋立案调查。2021年10月29日,该部门向有关单位去函调查案涉房屋的报批手续情况。有关单位出具复函,确认案涉建筑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村委会也证明袁豪等三人未向村委会提交任何建房或扩建申请。由此,该房屋被认为系违章建筑。
之后,相关部门陆续向袁豪等人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文书,直到最后一封文书《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也送到三兄弟手上,房子最终被拆除了。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三兄弟还在犹豫要不要寻求法律救济,房子就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觉得自己的房子不能如此轻易地被拆除,于是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希望能讨回一个说法。
在法庭上,冠领律师蹇登榜提出,被告在2021年11月24日下发《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文书中载明“请接到本通知5日内到×地进行陈述和申辩”,但被告在5日的陈述申辩期内即11月27日又向原告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我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没有得到保护,被告存在程序违法。
被告辩称,该镇仅同意原告在该址从事二、三产业,并非同意建房,因此其建房未经过审批。该房属于违章建筑,而被告享有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权。
蹇登榜律师重申了法定程序的不可忽视性,指出本案诉请确认被告作出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违法,原因在于被告在陈述申辩期未满时便做出了该文书,违反法律规定。被告不能以享有拆违的权力而不顾行政相对人的应有权利。
最终法院采纳我方观点,确认被告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的行为违法。
撰稿人:郝鸿岳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审核律师:张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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