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未经法定程序强拆,冠领助被强拆人维权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3-07 09:39:27    

  很多人想去城里住,那里生活便利,娱乐、医疗等设施健全;也有很多人追求闲适的生活,希望在一片生态净土或者一座边陲小镇上定居。

  辛衡(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在一处村庄里购买了一套房屋,计划着自己退休后与妻子梁伊伊一同居住在此,儿子辛子轩也可以在白领工作的间隙来这里放松身心。后来,一家三口如愿在这套房屋里度过了许多恬淡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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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阴荏苒,辛衡因病不幸去世了。不久后,一个不好的消息接踵而来。他们收到了《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联合通告》,限期三天之内拆除辛家的这套房屋。梁伊伊和辛子轩还没有来得及作出反应,房屋已经被强制拆除。

  愤怒的二人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维护他们应有的权益,冠领律师分析了强制拆除的执法过程后,以拆迁单位存在程序违法的理由,代理委托人提起了行政诉讼。

  冠领律师提出,即使涉案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强制拆除该房屋也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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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作出拆除的行政决定后,当事人没有按期拆除的,作出决定的部门要进行书面催告,告知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当事人行使权利的,该部门若认为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理由、证据成立,应当采纳,即不再进行拆除。

  如果当事人不行使陈述、申辩权,又逾期不拆除,需要该部门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决定书中须告知当事人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不行使权利又逾期不履行该决定书的,该机关需催告,决定书记载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且催告后,才可由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进行强拆。

  本案里,被告街道办只是根据《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联合通告》的行政决定就进行了强拆,没有告知被告有陈述、申辩、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该行政决定的机关也没有履行催告、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等法定程序,故被告的强拆行为程序违法。

  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观点,冠领助被强拆人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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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郝鸿岳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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