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养殖场“拆一半留一半”,补偿到底怎么给-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将一个养殖场划分为两部分,未划入征收范围的部分因为面积小,失去了使用价值,这样的征收合法吗?补偿时,是按征收部分补偿,还是应当全部补偿呢?
1995年,河南的李红星(化名)依法从村集体取得一块宅基地,总面积200多平方米。2010年,李红星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合法取得建设许可证后,在宅基地上修建养殖场,用于饲养狐狸。养殖场占地150平米,投入生产后效益非常可观。
2019年4月,政府张贴征收公告,载明需征收土地用于修建铁路。两个月后,某评估机构受征收部门委托,上门开展实地勘测工作。在评估李红星的养殖场时,评估人员表示,养殖场只有一部分被纳入征收红线,因此只对征收范围内的建筑价值进行评估。
李红星就此咨询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口头表示,该铁路征收项目只针对养殖场部分区域进行征收,对于红线外部分则不予征收,且没有补偿。李红星认为,征收部门将养殖场划分为两部分,即便红线内依法进行补偿,但占用部分属于主厂房,拆掉会使剩余养殖场失去经营价值。
那么,面对这种看似合法,但又不合理的情况,被征收人该如何是好呢?
首先,要调查清楚征地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是不是真的只有一半被征收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征地前,征收部门要按照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此时就会考虑是否要全部征收。像这种只征一部分,遗留部分又没法用的情况,原则上比较少见。一旦出现,很可能是实际征收范围与前期规划范围不相符。此时,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明确征收的边界。
如果明确之后,发现确实只征收一部分,针对这种“拆一半留一半” 的情况,该如何进行补偿呢?
从立法精神来讲,征收补偿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按照红线进行拆除,不会影响剩余建筑的结构完整性,仍能保证正常的生产作业。那么,只征收部分厂房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只征收范围内的建筑,导致剩余部分变为危房,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即便当时只规划了部分,也应当进行全部征收。
本案中,李红星依法建设养殖场,无论红线内还是红线外,都是他整体资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征收部门根据规划范围进行部分拆除,剩余部分根本不支持继续生产经营。这种情况下,李红星失去了整个养殖场,却只拿到了其中一部分补偿。此时,如果严格遵守规划红线,反而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最终,李红星就补偿方案屡次与征收部门进行谈判,还表示要起诉维权。而相关部门由于前期并没有进行现场调查,才导致作为整体的养殖场一半被纳入征收范围,本就自知理亏。听说李红星要走法律程序,随即主动提出按照相应的市场价格对养殖场全部进行补偿。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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