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确认《征收决定》违法,冠领律师代理青海西宁行政诉讼案胜诉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青海西宁行政诉讼案迎来胜诉消息:面对冠领律师有理有据的辩论意见,被告征收单位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完整证据证实案涉《征收决定》的合法性,法院判决确认该《征收决定》违法。
青海西宁的陈女士在西宁市某区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工业出让土地3915.7平方米,该地块上建有合法房屋面积为1883.37平方米,其中有经营性房屋,双证齐全。2019年,陈女士的房屋被纳入所在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因房屋补偿价格过低,且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也未被依法认定,陈女士未与相关单位签署安置补偿协议。
为了解征收是否合法以及征收进展,2021年6月5日,陈女士依法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8月8日,陈女士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收悉信息公开答复,其中包括案涉《征收决定》。因认为《征收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女士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任战敏及律师吴佩展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并积极寻找相关法律依据,发现案涉《征收决定》存在以下违法之处:1、实体违法。案涉《征收决定》规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剥夺了陈女士非住宅用房产权调换的合法权利,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法治精神;2、程序违法。
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冠领律师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案涉《征收决定》。
法院审理时,被告征收单位辩称案涉《征收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且案涉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房屋征收工作合法。在案涉项目启动前,房屋征收部门对拟征收区域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编制案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该委员会批复同意实施,此后的房屋征收程序均依法进行。案涉房屋补偿方案亦明确了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未限制非住宅房屋不能进行产权调换。同时,被告征收单位辩称原告提出起诉时已超六个月法定起诉期限。
关于本案是否超过起诉期限的问题,法院查明,虽然被告于2020年3月5日作出被诉《征收决定》,但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证实对《征收决定》进行了公告或以其他方式让原告知悉。因原告提交证据证实其在2021年8月8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悉案涉《征收决定》及房屋补偿方案,应认定原告于2021年8月8日提起诉讼,未超起诉期限。
关于被诉《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法院查明,被告仅提供相关通知证实案涉项目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纳入西宁市,未提交证据证实案涉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及经规划部门审核的证据;同时,被告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对拟定的房屋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公布、征求意见及对意见的修改、是否需要听证程序等;对于被诉《征收决定》的作出,被告亦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予以证实。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征收单位作出《征收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应当予以撤销。但鉴于被告自述已与案涉项目中大多数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完成征收拆迁,判决撤销可能产生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政府社会治理成本,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判决确认案涉《征收决定》违法。
本案督导律师:周旭亮、任战敏
本案代理律师:任战敏律师、吴佩展律师
胜诉判决书
撰稿人:张欣欣
稿件类型:原创A
审核人:张冠彬
审核律师:龚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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