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郁南县农用地转用方案批复结果公布-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关于郁南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郁南县人民政府:
经你县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郁南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县将平台镇石台村新屋第一、新屋第二经济合作社,古同村古同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4.8809公顷(园地1.8490公顷、林地3.031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上述土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平台镇石台村新屋第一、新屋第二经济合作社,古同村古同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小知识:
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主要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各个省级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作一定的授权,这种授权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定计划授权审批是相同的。
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向同级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用地预审之后,再由该国土资源局查验核实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国土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办理立项、规定计划、环保许可等一系列手续,并缴纳各项的审批费用。
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86)国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预审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对于某些建设项目,还需要上报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审批通过。
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布局。
农用地如果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确定的用途,即可以在建设用地的范围内转为建设用地,相反的,农用地则不得转为建设用地。
2、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
政府同意和批准农用地转用必须在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控制指标范围内,不能够超出计划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
3、建设用地的供应政策。
国家通过制定相应的建设用地的供应政策,控制建设用地的总体数量,防止大量用于建设的用地占用农用地,以及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防止重复的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2020年3月,《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相关事项授权由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撰稿人:王晨
文章类型:政策速递
审核:段光平
律师: 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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