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发布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万元/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2-31 11:48:07    

  2021年12月15日,山东潍坊昌邑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昌征补偿〔2021〕87号文件,内容为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家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正文如下:

山东昌邑发布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万元/亩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赵家庄村土地位于卜庄镇河东六干以南,下小路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1.0605亩,其中:农用地1.0605亩(耕地1.060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2745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董家口港-潍坊-鲁中鲁北输油管道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昌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万元/亩,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2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6924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前已清地,不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6924万元,由昌邑市财政局拨付到赵家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昌邑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5908万元,由昌邑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昌邑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卜庄镇人民政府、赵家庄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1月13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昌邑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昌邑市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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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刘力珮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董振杰

  审核律师: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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