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冠领律师代理山东省聊城市行政强制拆除案胜诉
2021年,山东聊城某村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张泉胜祖孙一家的两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征收方街道办在未与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两处房屋。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泉胜一家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近日,该案迎来胜诉判决,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
张泉胜的房屋受让自父亲张兴学,其后不仅居住多年,还进行过维护翻新。而父亲将该房屋给了张泉胜后,又另行申请宅基地建设了房屋。因房屋建设年代久远,因此当时并未办理规划许可。
2021年3月,当地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张泉胜及父亲的房屋都被纳入了征地范围,但征地开始后,征收方却并未找到张泉胜协商补偿安置事宜,而是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对房屋实施了断水、断电等行为。
张泉胜多次找到征收方协商补偿安置事宜均未达成一致,3月31日,张泉胜及父亲的房屋被街道办强制拆除。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张泉胜找到了深耕征地拆迁领域多年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接到委托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并进行了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整理工作,然后向当地法院提起了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在法庭上,被告街道办辩称:首先,张泉胜并非案涉房屋的权利人,因此无原告资格。其次,该房屋在建设时未进行规划审批,无施工许可,属于违法建筑,因此,街道办拆除违建的行为合法。
针对被告的答辩,冠领律师则指出:首先,案涉房屋登记权利人为张兴学,且其也称该房屋已赠与原告张泉胜,因此,案涉拆除行为与其有利害关系,张泉胜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其次,案涉房屋已被纳入征地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确定是否予以补偿安置。因此,被告街道办并不具备拆除案涉房屋的职权。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征收房屋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而被告街道办在未与原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违反了这一原则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违法强拆。
最终,法院认可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强拆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征地拆迁是一项事关老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因此对于征收单位的要求也应更加严格,不仅结果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在程序上也容不得半点马虎。作为被征收人,遭遇合法权益被侵犯时,一定要积极维权,善于利用法律手段,必要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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