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冠领代理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强制案胜诉
2020年末,当大家都沉浸在即将过年的气氛中时,张素兰却因房子征收的问题而愁眉不展。
1982年,张素兰远嫁到了江苏无锡的山村,生育了儿子陈秋生,还盖起了自己的房子,从此一家三口就一直生活在这,平凡又美满。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三十多年间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日新月异,城际铁路也修建到了这个曾经的小山村附近。因为铁路的建设需要,张素兰家的房屋被划入了征地范围。
对于征地,张素兰没什么意见,还隐隐觉得是件好事,可以借机改善一下居住环境,但是征收方给予的补偿安置方案却不尽如人意,因此双方未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然而工期不等人,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土地征收,申请市自然规划局出具了《限期履行法定义务催告书》,要求张素兰在十日内履行交出土地的义务。之后又出具了《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
但张素兰觉得,补偿还没有协商一致,就要求自己搬走是不可能的,现在是法治年代了,他们还能强拆不成?因此对征收方的《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视而不见,但没成想不过几天的时间,街道办就组织人员将他的房子强制拆除了,家里的部分物品也一并被埋入了废墟。
突然来临的强拆让张素兰措手不及,也看到了自己力量的不足。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谢妍律师提起了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谢妍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展开了案件的调查整理工作,律师认为:征收方在未与张素兰协商一致征收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违反了“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应当被认定为违法。
而在庭上,征收方辩称:案涉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被依法征收,而张素兰却提出了不合理的补偿诉求,因此,双方才没能签订补偿协议。
但铁路项目建设的工期临近,为保障城际铁路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征收方积极与张素兰协调补偿事宜,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均遭到张素兰的拒绝。因此其才做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催告书》及《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送达张素兰后,对方既未提出陈述、申辩,也不履行法定义务,因此,为保障征地项目的顺利推进,征收方才依法对案涉房屋进行了拆除,同时已对室内物品进行了登记造册,并通知张素兰领取物品及接受补偿安置。
故,征收方的拆除符合法律规定,张素兰也已得到征地补偿,因此应当驳回张素兰的诉讼请求。
针对这一抗辩意见,谢妍律师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虽然案涉土地为集体土地,但也可参照适用该规定。
同时,市自然规划局出具的《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中也载明:“如期满仍不履行本决定,该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征收方应在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告征收方却在法定期间未经过时,自行组织人员强制拆除案涉房屋,因此应被认定为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确认征收方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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