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未经催告房屋便被强制拆除,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周口确认强拆违法案维权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2-02 16:12:17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河南周口强拆案迎来胜诉消息:房屋被当地乡政府领导指挥强制拆除,冠领律师力助委托人,法院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

  河南省的刘先生在周口市某村有一套房屋,在建房时未履行审批手续。2021年9月16日,当地乡政府向刘先生送达了《拆除通知》,要求其自行拆除违建房屋。2021年9月30日,刘先生的房屋被直接强制拆除。刘先生认为当地乡政府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且侵犯自身合法权益,他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未经催告房屋便被强制拆除,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周口确认强拆违法案维权胜诉-图1

  被告某乡政府辩称,刘先生的房屋未经审批手续,是违法建筑,在下发《拆除通知》后,刘先生无正当理由未按照通知自行拆除房屋,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出,当地宅基地测量时,标注了涉案房屋和土地,已经认可涉案房屋的合法性,且已正常办理通电手续。另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证明,刘先生拥有涉案土地的宅基地证,在未经合法有效的土地收回程序,不得认定刘先生丧失宅基地使用权,刘先生在涉案土地上建设房屋具有合法性。

  冠领律师提供了详细证据,所诉请求条理通顺,逻辑严密。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以拆除的权利。

  当地乡政府如发现刘先生有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的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依法对刘先生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但当地乡政府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中仅有限期拆除通知书,并无其他相关程序方面的证据。故当地乡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拆除刘先生所建房屋是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因该行为系事实行为无可撤销内容,法院最终确认,当地乡政府强制拆除刘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

  周旭亮

任战敏

  任战敏

  本案代理律师:刘番律师

  胜诉判决书

未经催告房屋便被强制拆除,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周口确认强拆违法案维权胜诉-图2

未经催告房屋便被强制拆除,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周口确认强拆违法案维权胜诉-图3

  撰稿人:张欣欣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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