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东拆迁律师回答拆迁方以违建为由强拆房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1-30 09:53:57
拆除违法建筑,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利。但是在拆迁中,一定要警惕以“违建”之名,强拆合法建筑的行为。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违建强拆相关的内容。
山东菏泽农村房屋拆迁案例:
山东菏泽某村的赵富有(化名)拥有一套房屋,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在赵富有的母亲名下。2020年,该房屋被政府纳入征收范围。经过调查,征收房将赵富有的房屋划入违建范围,2021年3月5日,赵富有收到相关部门下达的《限期拆除决定》,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房屋,赵富有不服,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
冠领说法:
庭审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赵富有作为其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案涉房屋是其合法财产。而房屋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并非违法建筑。因此,该房屋不属于没有规划手续的违法建设。相关单位将其认定为违建,欲拆除赵富有的合法房屋,行为具有违法性。
同时,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接到限期拆除的通知后,当事人可以在60日的救济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阻止“违建强拆”的发生。赵富有上诉的时间,正处于法律规定的60日内。此时,相关部门无权实施“违建强拆”措施。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限期拆除决定。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与违建强拆有关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也遭遇征收部门以“违建强拆”之名损害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关键词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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