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征地律师:农村土地征收求偿被推责,到底谁承担我的损失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1-23 13:43:15    

  由拆迁引发的矛盾层不出穷,其中最让被拆迁人手足无措的就是房子没了,却不知道是谁拆的?遇到这种事情,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徐州征地律师:农村土地征收求偿被推责,到底谁承担我的损失

  徐州的张先生就遇到了上述情况。他在农村老家承包了一片土地,种植葡萄。后当地政府因推进公共交通建设,要进行农村土地征收,张先生承包的土地正在规划范围内。于是他的葡萄树被推到,土地被圈占。当这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出差回来的张先生才知晓此事。张先生十分愤怒,却不知道该找谁维权。于是他求助律师,经律师指导后,他一纸诉状将该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该政府强占其土地的行为违法。

  在诉讼过程中,该区政府否认实施了强占土地的行为,但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供相应证据。经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土地现已经被公共交通工程建设占用,虽然区政府否认其实施占用土地的行为,但区政府是其辖区内公共交通工程建设实施主体,负有依法履行完土地征收程序后将土地交由施工单位进行建设的职责,因此其未经依法审批征收、未补偿安置就将张先生的承包地交由建设单位施工占用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用满地废墟证明房屋被拆很容易,但是证明是谁拆的却十分困难,尤其是像张先生一样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被强占,且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农村土地征收中,被拆迁人对于拆迁信息不甚了解,维权更是无从谈起。

  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判例中确定的推定强拆主体的较大可能性原则可知,在起诉时,若无法确定行政行为的适格主体,可以看看被诉的行政机关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有没有与被诉的行政行为有较大的关联性,也就是说,该行政机关有没有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巨大可能。若有,则视为初步履行了适格被告的举证责任。若没有,因被告不适格,法院可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谁行为,谁被告;行为者,能处分”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征收求偿被推责,到底谁承担我的损失?”一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 冯昱

  稿件类型:拆迁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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