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离婚诉讼律师:即使已经离婚,该得的征地拆迁补偿也不能少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1-22 14:18:24    

  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一直是国家重点保障农民所有的对象,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无论男女都应当平等的享有土地承包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北京冠领律所离婚诉讼律师:即使已经离婚,该得的征地拆迁补偿也不能少

  案例故事:

  1992年,张雪与苏家村的苏大成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婚后便将户口迁入了苏家村的夫家,还分配到了责任田份额。

  夫妻二人生育孩子后,经常因琐事及孩子的教育问题产生争吵,但是碍于孩子一直在磨合。2012年,孩子成年后,夫妻二人的矛盾终于爆发,并登记离婚,但离婚后张雪的户口一直没有从苏家村迁出,其责任田也一直没有变化。

  2015年,苏家村部分土地被征收拆迁,经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商议决定,本村村民按照人头分配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每人3.6万元。

  张雪认为对此自己也有份额,但是苏家村村委却认为张雪与苏大成已经离婚,张雪本身不是苏家村村民为由拒绝将补偿款分给张雪。

  那么,在这起案例当中,已经离婚的张雪还能分配到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吗?

  律师认为:张雪虽然已经与苏大成离婚,但其户口一直在苏家村,且在该村分有田地,因此在苏家村确定分配征地补偿方案时具有苏家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有权要求苏家村村委支付土地补偿款。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即使已经离婚,该得的征地拆迁补偿也不能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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