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发布第1201批土地实施方案 涉及支塘镇土地约15公顷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1-15 10:26:57    

  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苏政挂E【2021】001号文件,内容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年度第12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正文如下:

江苏常熟发布第1201批土地实施方案  涉及支塘镇土地约15公顷-图1

  常熟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年度第1201批实施方案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年度第12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支塘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7.5321公顷(含耕地7.4861公顷);建新区用地总面积7.532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5321公顷(占用农用地7.5321公顷,含耕地6.6106公顷)。

  二、严格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增减挂钩实施规模管控,强化建新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杜绝土地抛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现象。

江苏常熟发布第1201批土地实施方案  涉及支塘镇土地约15公顷-图2

  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拆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财产权和受益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严重侵害权益人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土地征收知识简介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在实际分配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

  (3)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

  (5)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6 )确系本村新生人口,根据法律规定,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故不能以其户口手续未办好而拒绝发放,只要能够确认征地补偿费产生于其出生之后,就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撰稿人:刘力珮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张冠彬

  审核律师: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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