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朝阳拆迁律师解答征地补偿哪里能看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0-29 10:03:06    

  征地补偿哪里能看?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征地补偿纠纷,信息公开纠纷,房屋征收补偿款

  2020年9月26日蒲女士向征收部门邮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征收部门申请公开:1.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该项目范围内其他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2.房屋征收部门建立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3.该征收项目范围内分户补偿情况及在征收范围内公示的证明。想知道征地补偿哪里能看?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0年9月29日,征收部门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询记录单》,查询结果为:“第1项信息存在;第2、3项信息不存在”。征收部门经审查认为蒲女士申请的“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该项目范围内其他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涉及个人隐私,并且不公开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2020年10月23日征收部门作出被诉《答复告知书》,并向蒲女士送达。蒲女士对此不服故诉至法院。想知道征地补偿哪里能看?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冠领说法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根据上述规定,征收部门作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具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开展工作的法定职责。想知道征地补偿哪里能看?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本案中,蒲女士申请的第一项信息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该项目范围内其他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该信息涉及涉案拆迁项目内所有与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如认为该项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按照上述法规规定履行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程序。现征收部门不能证明其就第三方是否同意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了相关被征收人的意见。征收部门以此告知蒲女士上述信息不予公开,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明显不足。想知道征地补偿哪里能看?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本案中,蒲女士申请公开的第二项信息为“房屋征收部门建立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征收部门针对此项信息答复蒲女士尚未在上述项目中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但蒲女士该项信息并未明确限定公开涉及蒲女士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征收部门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针对该项信息履行了对涉案项目中所有房屋征收补偿档案进行全面检索的义务,故据此得出上述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答复证据不足。想知道征地补偿哪里能看?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针对蒲女士申请的第三项信息“该征收项目范围内分户补偿情况及在征收范围内公示的证明”,征收部门通过纸质档案查询方式进行了检索,在检索相关信息不存在的基础上,答复蒲女士该项目征收工作尚未完成,该征收项目范围内分户补偿情况及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工作未开展,上述信息不存在并无不当,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想知道征地补偿哪里能看?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一、撤销征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中针对“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该项目范围内其他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建立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信息的答复内容;

  二、责令征收部门于法定期限内对蒲女士申请获取的“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该项目范围内其他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建立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三、驳回蒲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朝阳拆迁律师解答征地补偿哪里能看”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相关推荐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反馈
    微信扫一扫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