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能否申请公开其他人征收补偿费用的情况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问题。如果想知道别人房子拆迁补偿了多少钱,能申请政府公开其他人的征收补偿费用明细吗?
刘三毛是江苏苏州市某街道居民。辖区内面临拆迁,刘三毛对拆迁方案中列出的补偿不是很满意,想看看其他居民是怎么补偿的,好做个比较。因此,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查看该拆迁项目内所有拆迁户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用明细。
街道办表示,其他人的拆迁补偿费用和发放情况属于政府信息,不能随便对外公开。而且,每一户的发放情况涉及各个拆迁户的个人隐私。如果公开,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既无符合法律规定,又容易对拆迁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刘三毛对街道办给出的答复不满意,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街道办公开相关信息。
庭审中,街道办辩称,街道办在拆迁过程中,只是作为政府授权的管理部门,对拆迁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并没了解拆迁补偿款发放情况。而且,该拆迁项目涉及范围广,拆迁户众多,每家每户安置进度不同。如果刘三毛要申请公开全部拆迁户的信息,也要等到拆迁项目结束才能汇总。况且,拆迁方给与刘三毛家的安置补偿是符合规定的,就算看了这些信息,也不会影响他的利益。
那么,法院会支持刘三毛的诉求吗?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刘三毛申请公开拆迁项目中,各拆迁户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用的明细,到底是什么性质,是否属于可以公开的信息范围。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其中,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属于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刘三毛作为拆迁户,有权利要求政府公开原本法律规定就应当公开的信息。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街道办据此认为,刘三毛申请公开的信息,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该条同时规定了,如果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也就是说,当社会公共利益足够重要时,个人隐私应为其让步。本案中,街道办认为刘三毛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应当书面征求被公开人的意见,但在案证据显示街道办并未对此进行举证。
最终,法院支持了刘三毛的诉讼请求,责令河街道办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刘三毛提供其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律师提醒大家: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收集政府公开的信息作为证据,与征收方进行谈判,确保自己获得应得的征收补偿!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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