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征地拆迁中“有房无户”对安置补偿是否有影响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0-15 10:13:43    

  大学毕业后,家在外地的杨丽丽(化名)选择了留在当地城市打拼。经过多年的努力,杨丽丽终于在这座城市买了房子,有了自己的家。随后结婚生子,也算是爱情事业双丰收,日子也过得其乐融融。直到几年后,一则政府道路改造,需要进行前期拆迁工作的消息打破了杨丽丽一家平静的生活,当初遗留下来的买房隐患也随之暴露。

征地拆迁中“有房无户”对安置补偿是否有影响-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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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规定道路改造项目的被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是房屋安置,二者选其一。杨丽丽为了一家人生活舒适和孩子上学方便,深思熟虑后决定选择房屋安置。然而在杨丽丽向拆迁方表达自己的意愿后却被拆迁方以杨丽丽不具有当地户口而拒绝。原来,由于高昂的房价,杨丽丽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只能选择面积较小的房屋,而根据当地城市户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杨丽丽购买的房屋面积达不到落户的要求,所以尽管杨丽丽已经购买了房屋但在户口上仍然属于外地人。杨丽丽对此十分的不理解,自己对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却因为户口问题就被剥夺了获得安置房的权利。于是杨丽丽咨询,在征地拆迁中“有房无户”对安置补偿是否有影响?

  冠领律师认为,“有房无户”的情况首先应该区别土地性质,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补偿,户籍对二者的影响需要区别来看。

  城市房屋拆迁:与户籍无直接关系,主要看房屋权利人

  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主要是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及其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主要依据的是房屋的价值。据此可知,这些项目的补偿安置计算的主要依据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在此基础上可能考虑实际居住人员、户籍人口这样的因素,并给予增加安置面积的政策。但就法律层面而言,户籍状况并不直接影响补偿安置的结果。

  其中,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另一规定:征收个人的住宅,被征收人如果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是优先给予住房的保障。也就是说,对于面积小但人口多的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住房保障制度来解决的。

征地拆迁中“有房无户”对安置补偿是否有影响-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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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征地拆迁:关键看是否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遇到拆迁,关键要看被拆迁人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状况。

  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而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与户口有关的主要是耕地补充和宅基地及房屋两项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换而言之,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

  冠领律师提醒:在征地拆迁中,安置和补偿是两个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安置,是被征收人及家庭成员的生活和居住保障;补偿,则是对被征收房屋产权的补救措施。涉及到房屋补偿时,与被征收人是否有户口基本是没有关系的。但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安置则确实有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

  撰稿人:杜智君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段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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