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这个社区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9-17 15:42:57    

    为了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原文如下。

征收土地补偿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大千学居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拆迁安置房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4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南,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西,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北,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城街道郭大千社区。用途:拆迁安置房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由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收回)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实施成片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镇)和村居、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征收知识

    拟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

    1.拟征地范围;

    2.面积;

    3.补偿方式;

    4.补偿标准;

    5.拟征地用途;

    6.安置途径。

    公告应当张贴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

    公告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拟征收公告只是征地准备阶段的通知,并非征收决定,土地最终是否会被征收并不确定。因此,拟征收公告不能够成为最终征收的依据,被征收人也不必害怕政府会拿着拟征收公告进行强制征收。但是,拟征收公告作为征地的准备阶段,一旦公布出来,就表明政府有很大的可能去进行后续的征地工作,被征收人应该开始提起警惕,及时合理维护自己的利益,让自己在被征收过程中获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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