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安徽蚌埠养殖场强制拆除案胜诉
安徽蚌埠某村村民黄勇(化名)在村里拥有一个养殖场。2024年2月(几月加上),当地镇行政机关在未取得黄勇同意的情况下,强拆了黄勇的养殖场。黄勇随后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2024年6月,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镇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法。
2017年,在安徽省蚌埠市某村,村民黄勇与姐夫商议,想一起在村里做养殖经营。两人一拍即合,共同出资建起了一个养殖场,进行家禽、水产的养殖经营。之后他依法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营业执照,正式开启了养殖事业。
2018年,恰逢夏季自然灾害来临,原来建设的养殖大棚被摧毁,姐夫认为这时经营养殖场并不盈利,遂退出了与黄勇的合伙经营。不甘心事业就此被打断的黄勇,决定出资重新建设养殖大棚,此后也一直是黄勇独自在此经营,一切都在稳中向好的节奏中持续发展。
然而,好梦难圆。2024年2月20日,镇行政机关以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为由,向黄勇发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十天内自行清除位于养殖场的大棚、物料及设备。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黄勇感到十分震惊,尤其是想到养殖场被拆后,不仅事业上再遭打击,自己还得承受经济上的巨额损失,因此他一直没有拆除养殖场。
尽管如此,在没有取得黄勇同意、法院未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情况下,镇行政机关还是于3月14日采取了强制措施,强行拆除了黄勇的养殖场。
面对这样的局面,黄勇紧急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林成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全面了解案情。依据现有证据,律师认为,镇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明显违法,给黄勇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损失。据此,冠领律师立即起草相关材料,代理黄勇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镇行政机关辩称:案涉养殖场是黄勇的姐夫所有,黄勇并不是本案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对此,律师列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视频照片及《承包合同书》等证据,证实黄勇如今才是案涉养殖场的实际使用人,与本案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
之后律师进一步指出,程序合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使镇行政机关认为黄勇所有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属于违法建筑,也应该经过法定程序,而不是随意拆除。依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前,镇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公告并作出强制执行决定。而本案中,镇行政机关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拆除行为,因此该拆除行为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镇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案涉养殖场的行为违法。
至此,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接下来,冠领律师将乘胜追击,全力协助黄勇向镇行政机关申请赔偿违法强拆养殖场造成的财产损失。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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