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山西临汾25人申请征地信息公开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9-12 11:04:35    

  2023年,山西临汾某村村民王江(化名)等25人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为判断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特向镇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却一直没得到回复。眼见无功而返,王江等人及时委托冠领律师介入。近日,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撤销县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责令其依法受理王江等人向其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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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江是山西省临汾市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一块承包地。2023年,因当地职能产业园建设项目的需要,王江的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内。

  然而,王江发现,相关部门的征收信息并不透明,这让他无法获悉补偿标准来计算具体所得数额。一番打听,王江发现同村其他24名村民也遇到了同样的难题,众人商议后决定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于是,2024年4月2日,心中有诸多疑问的村民们以EMS邮寄的方式向镇行政机关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三天后,镇行政机关虽签收了申请表,但一直并未作出任何答复。

  王江等人吃了“闭门羹”,心有不甘,于是决定共同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为此他们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白婧萱律师、张笑笑实习律师代理此案。

  随后,冠领律师奔赴山西考察,与王江等人深入沟通案情。就信息公开申请问题,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显然,镇行政机关已超过答复期限。据此,2024年5月17日,冠领律师代理王江等人向县行政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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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料,一周后,县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以镇行政机关不具有主体资格为由,不予受理王江等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见状,律师依然保持冷静耐心安抚王江等人的情绪,指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乃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正当权益,且王江等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前置情形,程序合法。于是,冠领律师整理好证据材料后便立刻代理王江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律师指出:第一,王江等人在答复期限届满后,以镇行政机关不作为为由向县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县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审查镇行政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情形,而非不予受理。第二,县行政机关在其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中,已经告知王江等人可以向镇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这与其作出的不予受理的理由相矛盾。

  最终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8月作出判决:撤销县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责令县行政机关依法受理原告(委托人)等25人向其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与当事人的补偿利益切实相关,日前,王江等人已获悉本次征收的补偿标准及流程,他们对诉讼后的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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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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