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湖南邵阳唯一住房撤销行政复议决定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6-26 10:33:14    

  2024年1月,湖南邵阳的汪先生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行政撤销之诉。近日,本案经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行政机关于2023年11月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被成功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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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市某县城为建设大型客运站,在2017年经湖南省省级行政机关批准,将开展征地项目,并于同年发布了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但直至2023年5月,征收部门才发布文件对征收项目进行公示,汪先生的唯一住房确定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在汪先生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期间,行政机关将他的住房认定为违建,决定不予补偿。

  汪先生遂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维权,马佳斌律师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调阅相关征地文件后,发现征地批复作出的时间较早,而且未公开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征地信息严重不透明,汪先生作为被征收人的知情权显然无法保障。

  2023年7月,冠领律师通过代理汪先生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及时获取了本次征地项目的安置补偿方案等信息。

  但该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却令人大失所望。因为行政机关在该方案中,仍然延用10年前的标准来执行补偿方案,而且补偿费标准所依据的政府文件现在已被废止。

  于是,冠领律师接着代理汪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应上级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和引导,修改申请为撤销补偿安置方案。

  2023年11月底,上级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却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只是征收前期的过程性公示,未对汪先生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驳回了汪先生的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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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议受挫,冠领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汪先生冷静分析了当前的形势,阐明撤销该文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经充分准备后,律师代理汪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冠领律师明确指出,由于征收部门单方面延期征收,导致补偿标准迭代多次,原有的补偿标准已与当下经济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其不利后果不应当由被征收人来承担。

  根据《行政复议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受理、依法审理、公正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案汪先生提起行政复议时,在行政机关主动引导其修改复议请求,改为撤销补偿安置方案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就应积极审查该文件,但其未经审查,直接驳回复议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而且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不属于土地征收审批的过程性行为,被告以该文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决定驳回申请,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以行政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判决撤销案涉《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该行政机关限期重新对汪先生作出行政行为。

  本案经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个法律程序,层层递进,冠领律师从补偿方案的合法性入手,精准援引相关法律条文,最终帮委托人汪先生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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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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