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云南昆明确认强拆租住汽修厂宿舍违法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1-30 09:17:34    

  在征收过程中,租户的权利往往会被忽视或侵害,并因此引发社会矛盾。2022年,云南昆明胡小兵等三人因所租房屋被拆而涉诉。近日,在冠领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法院最终确认案涉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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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小兵是云南昆明飞捷汽修厂的职工,2007年,因企业改制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但约定胡小兵可以继续租住在汽修厂宿舍中。2009年,当地相关部门发布征地拆迁公告,原飞捷汽修厂托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被纳入征收范围。2021年,某国资公司成为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被拆迁人。

  2022年,各有关部门相继发布《房屋住户搬迁腾退补助及奖励办法》《房屋住户搬迁腾退公告》,胡小兵和另外两位邻居因对补偿标准不满,迟迟未签补偿协议。当年四月,他们租住房屋的物品被腾退,房屋随之倾倒于眼前。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胡小兵等三人多方比较后共同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经实地考察及专业律师团队研判,冠领律所安排李晶宁、董鑫蕊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依据胡小兵等人的报警记录锁定了强拆房屋的实施公司,多番查阅政策资料、公告说明等,最终确定了本案两个被告及第三人某国资公司。考虑到胡小兵等人属于租户,冠领律师将三人近期有缴费记录的水电、租金等票据全部收集整理成册,以增强说服力。研究透彻案件情况后,冠领律师及时向法院提起了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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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两个相关部门辩称:

  首先,腾退案涉房屋内物品的行为是某国资公司依据其所有人的身份开展的民事搬迁腾退行为,不应混淆政府依法拆除行为与所有人的民事搬迁腾退行为。腾退屋内物品行为分属不同主体,依据不同的法律,胡小兵等人的诉讼请求不明确,依法应当驳回。

  其次,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胡小兵等人提起诉讼已经超过6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胡小兵等人2022年4月8日已知晓房屋被拆,当年8月2日以邮寄的方式向法院提交诉状,该起诉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其次,案涉房屋为单位产权,胡小兵等人作为房屋承租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房屋被强制拆除前他们已经搬离房屋或解除租赁关系。相关部门在未对胡小兵等人进行补偿安置,且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共同对屋内物品实施强制腾退、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确认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上述两个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委托人维权初步告捷!(除办案律师外,文中公司、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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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 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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