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江西南昌自建房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何德友在江西南昌某村建设的房屋,被当地乡行政机关认定违建后强拆。何德友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2023年12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确认乡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何德友建造的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何德友系江西南昌某村村民,2022年9月,他提交了一份建房申请书,申请在本村建房。在获得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后,何德友开始动工建设。
2023年8月,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向何德友作出了一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认为他建造的新房属于批东建西、超面积建设,责令他停止建设。何德友签收了上述通知书。
随后,当地乡行政机关以何德友未按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为由立案侦查,并派检查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制作《现场勘察笔录》,并在当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何德友此时不在村里,未能签收上述文件。
三天后,乡行政机关继续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催告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因何德友仍未返村,乡行政机关记录他拒签上述文件后,组织人员设备强拆了房屋。
何德友得知此事后,认为强拆行为给他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鑫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通过走访村民调查询问,了解到了事情的前后经过,并通过村民现场拍摄的照片、视频等证据,确定了组织实施强拆行为的单位。制定出维权方案后,冠领律师代理何德友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
何德友是在获得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后开工建设的,并非未批先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此类情形,行政机关若认为构成违法建筑,需要予以全部拆除的,应秉持审慎处理的原则,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权利。本案中,乡行政机关作出的一系列文书,对何德友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在送达过程中,却并未将相关文书留在何德友的住所,也没有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其送达流程违反了法律规定,未能充分保障何德友的合法权益。
冠领律师还指出:乡行政机关在实施相关行政行为时引用的法条为《城乡规范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八条,上述规定均针对城镇内的建设规划,本案系乡、村规划区的建设,因此乡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乡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何德友建造的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以点破面,通过送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得了确认强拆违法的判决结果,为何德友后续争取公正合理的赔偿打好了基础。(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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