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湖南长沙3位新增人口行政补偿案胜诉
湖南长沙农村汪先生的住宅被征收后,行政机关以他的儿媳、孙子在征收公告发布后才落户为由,拒绝将其纳为安置人口。2023年,汪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他向行政机关申请安置补偿被拒,就此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法院经审理,撤销了行政机关作出的答复意见,要求其重新对汪先生的补偿申请作出处理。
2011年,汪先生在村里的住房因工程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一年后,随着汪先生的儿子娶妻生子,该户户籍上新增了儿媳和两个孙子的名字。
2013年,有关部门将汪先生一家的安置人口定为汪先生夫妇及其儿子,一共3人。汪先生签订补偿协议后,行政机关承诺后期会对他的儿媳和孙子另外进行补偿。
汪先生的房子被拆至今10年过去,原本的6口之家经历了妻子去世,儿子与儿媳离婚等种种变故,征收部门不仅没有兑现对儿媳、孙子等人的补偿承诺,也没有为他们提供安置房。
2023年,汪先生的两个孙子已经十来岁,理应享有的安置补偿还未落实,汪先生为维权辗转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许大军律师、吕晓庆律师办理此案。
冠领律师随即前往湖南长沙了解案情,汪先生自述曾在2013年领过补偿款,律师查阅了征收文件以及汪先生本人签署并留档的协议,发现这笔补偿费对应的安置人口并不包括他的儿媳和孙子。
就房屋拆迁时的户籍迁入问题,律师查阅当地的政策法规后分析认为,汪先生的两个孙子打一出生就落户在此,征收部门以户为单位进行征收,却将两个孩子及其母亲排除在安置人口之外,显然不符合常理,而且违反了当地有关婚迁人口可以享受安置补偿的政策规定,行政机关构成怠于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2023年2月,冠领律师结合相关事实,指导汪先生向行政机关邮寄了《补偿安置申请书》。行政机关回复称,对汪先生已经补偿到位,拒绝了他的补偿申请。
紧接着,冠领律师以该回复不符合实际情况为由,代理汪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答复文件,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汪先生的申请依法对其进行安置补偿。
行政机关辩称,汪先生已经签协议领取了补偿款,证明安置补偿已到位。汪先生孙子的户籍均系征收公告发布后落入该户,不属于合法的安置对象,而汪先生的儿子已经离婚,他的儿媳自然也不属于该家庭成员。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案涉征收项目于2011年发布征收公告,汪先生的儿子在2012年结婚生子,儿媳及两个孙子的户口随之落在该户。征收部门在2013年与汪先生签补偿协议,仍依据2011年的户籍调查结果确定安置人口,明显不当。而且被告在案涉回复文件中表示,对于符合条件的漏补人员,可以依照当时的政策提出安置补偿申请。
此外,被告称汪先生在提交申请后又拒绝填报房源,导致安置房至今未落实。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相关申请文件上的指印并非出自他本人。被告未调查核实汪先生一户的安置问题,造成他们一家至今未获住房保障,作出的案涉回复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
案涉拆迁项目持续多年,相关部门曾发生组织变动,冠领律师代理本案时,仔细查阅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大量的法律检索,通过邮寄补偿申请和行政诉讼相结合的方式,最终不负所托,帮委托人解决了困扰多年的补偿问题。(文中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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