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新疆乌鲁木齐两层楼房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胜诉
30年前建造的房屋,已被社区和单位认可,却被行政部门认为是违法建筑而责令限期拆除。2022年年底,新疆乌鲁木齐的张先生因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而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近日,冠领律师从程序合法性入手提出诉求,最终成功撤销了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张先生的父亲是新疆乌鲁木齐某矿业公司的老员工。因家中人口多,房间小,父亲在1992年以住房困难为由,向该公司申请了一块24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房。该申请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后获得批准。张先生一家随后在这片土地上建起两层楼房,部分房屋用于商业经营,部分用于居住。
2022年6月,当地行政部门在现场勘查时,得知张先生无法提供案涉房屋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次月的某天上午,行政部门就以该房屋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向张先生出具了《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告知张先生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可以提出陈述和申辩。因张先生拒绝在该文书的送达回证上签字,该部门当天下午又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房屋为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
张先生认为他家房屋经过了矿业公司的内部审批,还曾被社区租赁用于核酸检测,不属于违法建筑。于是他通过网络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马佳斌律师和武佳昕律师远赴新疆处理此案。
两位律师抵达新疆后,首先深入了解案涉房屋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材料,律师分析认为,因早前制度的不完善,许多房屋都缺乏相应手续,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必然等于违法建筑;另外,行政部门在同一天出具《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程序有误。
冠领律师根据以上观点收集了诸多证据,包含矿业公司内部用地审批表,可证明当时的职工建房都是同样的审批流程;社区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出具的证明,表明社区承认张先生合法拥有案涉房屋,该房屋被租用于核酸检测;营业执照和房产税税收完税证明,表明该房屋用于商业经营,依法缴纳了房产税。两位律师结合证据,立足房屋并非违法建筑和行政部门的程序错误,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行政部门认为案涉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他们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冠领律师提交证据并反驳称,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陈述、申辩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也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听取陈述、申辩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履行事前告知义务,并保证行政行为相对人有陈述、申辩的充足时间。本案中,行政部门上午刚出具《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下午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侵害了张先生陈述、申辩的权利,程序违法。
2023年9月底,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不等于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应权利,行政部门程序违法,故最终判决撤销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部门对此未提起上诉。
历时一年,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得以成功维护,他对冠领律师团队的辛勤付出和用心服务表示感谢与认可!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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