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福建福州撤销木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案胜诉
《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确认违法,双方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均提起上诉。近日,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福建省福州葳蕤木材公司出庭。冠领律师理清事实,收集证据,据法力争,终于在二审法庭赢得胜诉。
2011年,王先生与福建福州某乡镇企业服务中心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承包了当地一块土地,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5年,若5年后该地块尚未使用,王先生经相关机构同意可继续承包经营。之后王先生在此建设了65处建筑,用于经营葳蕤木材公司(以下简称“葳蕤公司”)。
2020年,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在对当地建筑进行监督核查时发现葳蕤公司的65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便责令其限期拆除案涉房屋。次年1月,案涉65处建筑遭遇强拆。
葳蕤公司不服自规局的强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自规局答辩,葳蕤公司才得知其曾向自己下发过《行政处罚决定书》。葳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先生认为,若《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撤销,将会影响几万平方米建筑物的赔偿。于是他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安排在征地拆迁领域经验丰富的苗薇薇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葳蕤公司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及行政复议获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冠领律师查阅了大量判例,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和研究后,代理葳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审法院审理后,仅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葳蕤公司又委托冠领律师上诉,同样,自规局不服一审判决,也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庭上,自规局称:
首先,己方已经提交延长办案期限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证据,程序合法,不存在程序瑕疵,一审法院判决错误。
其次,2020年12月9日,经国土资源所两名工作人员见证,己方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葳蕤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
冠领律师将对方执法程序存在的问题一步步展开,辩称:
首先,自规局提交的证据证明案件于2020年6月4日进行了集体讨论,而其于2020年6月3日已经制作了案件终结审批表,故案件具有未经集体讨论已经作出结论之嫌,亦可以证明在作出案件结论前并未进行听证,行政程序明显违法。
其次,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自规局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采取留置送达方式,但并未在送达回证中记载拒收事由,也未向法庭提供拍照、录像等证明送达的过程,所以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违法。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自规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为葳蕤公司主张国家赔偿打下了良好基础,王先生对此结果非常满意。(文中公司名称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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