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唐山自建厂房确认强拆行政行为违法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1-04 10:00:59    

  河北唐山的白先生17年前自建的厂房在2021年被当地行政机关以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但拆除前仅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未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近日,这场纠纷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下,顺利确认了行政机关案涉行政行为的违法性。

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唐山自建厂房确认强拆行政行为违法纠纷案胜诉-图1

  1996年,白先生与河北唐山某村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在该地块上建立起一家厂房用于生产经营。2005年,因厂房所用土地被纳入征迁范围,当地行政机关承诺置换场地重建厂房并办理批准手续,白先生便与案外人李先生签订了案涉土地转让合同,随后在新地块上建起厂房。然而,当白先生找当地国土所和行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时却遭到拒绝。2021年,当地行政机关以拆除违法建筑为由,在仅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后,强制拆除了白先生的厂房,给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白先生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经过对服务态度、口碑等多方面的比较,白先生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律所随即委派了在拆迁案件领域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刘番律师承办此案。冠领律师通过耐心沟通和仔细阅卷,从当事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形成办案思路,代理白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行政机关表示,2021年8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他们出具了一份关于案涉厂房土地手续的复函,其中写明了白先生的厂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该行为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也属于法律规定的限期拆除情形。他们是在白先生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单》后进行的强制拆除,程序完全合法,且他们的主张也在行政复议中获得了上级行政机关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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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据理反驳,首先,白先生并非不愿办理相关证件,而是在获得行政机关办理证件的承诺后建起厂房,而后又被拒绝办理。其次,白先生针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的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仅是维持了该行政机关作出的这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非是对于其强拆行为的支持。另外,白先生自始至终仅收到了一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机关并未履行公告程序,并未告知白先生应当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以及救济途径。白先生的相关权利未获得保障,行政机关明显程序违法。

  法院对于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认为行政机关提交的证据难以证明其履行了公告等法定程序,最终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白先生厂房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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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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