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山东莱西市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7-19 14:33:58    

山东省莱西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由自然资源局会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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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新建莱西至荣成铁路工程项目(莱西段)征收莱西经济开发区新安村土地,自莱西北站引出,上跨蓝烟铁路和青龙高速折向东南,经我市经济开发区、望城街道办事处,进入莱阳市境内。征收土地总面积4.1152公顷,其中:
 
农用地4.0391公顷(旱地3.9041公顷、农村道路0.1212公顷、沟渠0.0095公顷、田坎0.0043公顷)。
 
未利用地0.0761公顷(其他草地0.076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字〔2020〕74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所有权补偿登记表》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总额为368.998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4.4296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19.5184万元。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合计为223.9480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新安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总计¥368.9982万元,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到新安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莱西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92.5920万元,由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征收土地经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新安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莱西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莱西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征地补偿款该如何发放,有具体流程吗?
 
征地补偿款通过以货币形式来进行定期的发放,是具有具体的流程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先进行一个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或者是建议,再根据被征收人的意见完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办法,然后和村民们达成一个关于补偿问题的协议书,最后就进行具体的征收的活动。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还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冠领律师提醒:如果被征收人需要了解自己的安置补偿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土部门或者是直接登录对方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征地补偿费用跟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如果还有其他法律的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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