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南新乡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案再次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1-30 15:03:59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曹焱律师代理的河南新乡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迎来了胜诉结果。法院判决撤销相关部门对李玲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冠领律师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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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左右,因村内道路需硬化地面而村集体资金不足,李玲玲的父亲李富强和其他两位建筑队伙伴同村委会达成约定:建筑队修筑好道路供本村使用,村委会批给建筑队三处宅基地。但当时的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村委会批下的宅基地土地性质为国有,此后,李富强在这处宅基地上自建了房屋,1999年办理了房产证,其中登记有土地权属国有等内容。2008年李富强去世,房子一直由女儿李玲玲居住。

  2018年,为了建造学校,征收办公室发布了《征地公告》,李玲玲居住的房子就在征收范围内。因安置补偿问题一直未被妥善解决,李玲玲向上级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但上级部门审查后认定该《征收公告》内容合理合法,作出了维持决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玲玲经过了解,委托了冠领律师代理诉讼。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 2019年法院认定征迁部门发布的《征地公告》内容实质上属于征收决定,该部门无职权发布征收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了上级部门的复议决定书决定,为此房屋保留了下来。

  2022年,街道办事处向相关部门反映李玲玲的房屋属于违法占地,是1999年李富强利用承包乡村道路之便,未办审批手续,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建造的。两天后,相关部门即完成了相应调查,向李玲玲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地上房屋及其他地上建筑物。

  李玲玲不服该决定,申请了听证,并请求与征迁行为有关的听证主持人回避,后因疫情原因申请听证延期,但相关部门认为其申请回避与延期听证均无合理理由与证据,在她未出席听证会的情况下,作出了行政处罚维持决定。

  李玲玲感到气愤不已,鉴于2018年案件的胜诉,她再次来到了冠领律所,和冠领律师讲述了具体情况。此后,冠领律师再次代理其提起了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提交作为证据的调查材料,指出被告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程序,且事实认定准确。并辩称,之前土地管理不完善,将国有土地出让做宅基地,但现在显然不能因噎废食。

冠领律师代理河南新乡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案再次胜诉-图2

  冠领律师对此作出答辩:

  一、相关部门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涉案土地并非集体土地,从房屋产权证、2018年《征地公告》和法院判决可知,涉案土地一直是国有土地;因该房屋权属清晰,手续完备,被告无权没收地上房屋及其他地上构筑物;且因2018年《征地公告》可知,涉案房屋还存在征收补偿纠纷。房屋一边因合法享有补偿利益,一边却因违法而应被没收,相关部门的决定自相矛盾。

  二、相关部门无法定职权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被告错误引用了法律法规,依据《土地管理法》,该部门不是有权作出此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部门。

  三、被告听证违反法定程序。原告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并申请听证延期,被告未答复,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违反法定程序。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意见,认定相关部门实施的行政行为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执法主体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判决撤销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年时间里,委托人连续委托冠领律师两次,冠领律师也不负所望,通过专业能力与严谨的工作作风,实现了两战两胜的好结果,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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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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