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海南万宁农场确认强拆房屋违法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11-15 17:55:54    

  近日,经二审法院审理,冠领律师代理的一起海南万宁违法强拆案取得最后的胜利,委托人王富贵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冠领律师代理海南万宁农村确认强拆房屋违法案胜诉-图1

  王富贵是印尼华侨,1955年回国后被安排住在一处农场,1978年,经过农场许可,她在农场上自建了一间瓦房作为婚房居住。1997年,王富贵调入农场咖啡厂工作,户口也随之迁入,至今其户籍地址仍是万宁市该农场咖啡厂宿舍。2009年12月,因项目建设需要,拆迁部门印发通知决定收回农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明确了收回土地补偿和安置的相关标准,王富贵1978年建造的瓦房处于通知收回的国有土地范围内。

  因未能就拆迁补偿标准与拆迁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王富贵没有签订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拆迁部门收回农场国有划拨土地后,将涉案土地出让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建设项目,并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20年12月,当地管委会对王富贵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称她在农场上建造的瓦房未办理报建手续,属违建房屋,限其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违法构筑物主动清除,逾期尚未主动拆除拆迁部门将强制执行。2021年1月,因王富贵未按《责令通知书》的要求主动拆除房屋,管委会联合拆迁部门对她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王富贵不服该强制拆除行为,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黄相海律师承办了该案件,并于2021年11月代理王富贵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拆迁部门强拆王富贵房屋的行为违法。庭审中,拆迁部门对王富贵提起本案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诉讼对象及确认强拆违法请求依据的事实和法律均予以否定。

冠领律师代理海南万宁农村确认强拆房屋违法案胜诉-图2

  冠领律师指出:

  一、王富贵提起本案行政诉讼未超过诉讼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解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王富贵的房屋于2021年1月12日被强制拆除,其于2021年11月30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没有超过一年的起诉期限。

  二、拆迁部门是本案的适格被告。王富贵的房屋是由管委会联合拆迁部门强拆的,管委会是拆迁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在强拆房屋时拆迁部门是许可的,应当由拆迁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拆迁部门强拆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委托人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的,行政机关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富贵的房屋建设时已经农场许可,没有办理报建手续系因为当时没有关于报规报建的法律规定。管委会以拆违方式代替了征收补偿,同时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径行联合拆迁部门强拆案涉房屋的行为违反法律程序且超越职权。

  一审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拆迁部门强拆王富贵房屋的行为违法。拆迁部门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冠领律师据理力争,再次赢得二审法官的支持。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试想如果王富贵不找律师维权,她的房屋便会被拆迁部门以违法建筑予以拆除而得不到任何补偿。所以,如果您正遭遇房子被强拆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解决,单打独斗只会导致错失时机,让维权之路愈发艰难。(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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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郝丽媛

  审核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审核律师:刘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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