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云南曲靖土地征收安置纠纷案胜诉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云南省曲靖市一起土地征收安置纠纷案,在近日赢得了胜诉,保障了一千多名村民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曲靖市一个社区的一千多名村民,这几年的生活有点不稳定。2015年,当地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决定推进一个建设项目,征收了他们的土地,并在2016年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其中安置原则和方式为:被征收方新安置小区,面积二百多亩;被征收方自行解决临时安置用房,但会定期发放相应的安置费。
这一千多名村民分别与当地用地服务中心签订了《统征协议》,但是双方未就安置问题达成协议。两天后,当地城乡规划有关部门同意该社区的新村选址方案。有关部门和当地土地开发公司先后分别发出通知:落地房按每3人一套,一套120平方米安置。
至此,这一千多名村民的房屋也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被拆除。但是几年过去了,约定的安置房不仅未落实,过渡安置费也未定期支付。
村民们气愤不已,认为征收方侵害了他们的权益,他们最终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了解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土地征收方面经验较为丰富,几位村民代表与滑若云、刘子佳两位律师见面沟通情况较好,便委托两位律师以征收方未履行土地征收安置职责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落实安置职责、定期支付过渡安置费。
因为涉案人数众多,滑若云和刘子佳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调查,梳理了大量材料,整理出充足的证据,并提交至法院。
法庭上,征收方辩称:其一直积极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征收补偿款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部支付。关于落地房安置,原方案为拆除老村、划地新建安置小区,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同意。但是到2019年,因拆迁影响进度、安置方案修改等原因,安置小区建设无实质推进。当月,又出台《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确定了新的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化安置或商品房安置。村民们提出的安置过渡费,也已经足额支付至2022年下半年。
但是,滑若云和刘子佳两位律师并不认可此说法。
首先,双方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征收方应当按照落地房三人一套每套120平方米进行安置。而村民们通过其去年11月作出的《关于安置补偿申请书的答复书》,才知原约定好的安置方式违背现行政策,征收方将按照新安置模式推进安置房的建设。这一答复没有任何依据、没有任何公示、更没有听取村民的意见。
其次,征收方之前并未按时支付村民安置过渡费。而是在村民们找律师提起诉讼后,上法庭前,征收方才将此补足。另外,同期征收项目中,其他类似情况的征收安置均按照落地房的方式进行安置,本案征收方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律规定。
村民们的房屋分别在2016年和2018年被拆除,之后的几年时间,征收方只办理了部分安置土地用地手续,并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落地房3人一套、每套120平方米的安置义务。后又根据现行政策修改安置方案,损害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补偿。庭审结束后,滑若云和刘子佳两位律师又根据庭审情况补充提交了相应证据。
最终,法庭结合双方提交证据以及庭上辩论内容,作出评判:因规划修改给村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同时可根据村民意愿,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并判决:征收方对涉案的一千多名村民继续全面履行安置职责。(本文图片与文章内容无关,仅起到装饰作用)
撰稿人:李萌萌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审核律师:刘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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