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代理江苏省宿迁市撤销补偿安置协议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5-12 10:01:09    

  近日,江苏一处房屋遭到强制拆除,这可急坏了老王,自家住着好好的房屋被强制拆除,自己及家人还遭到了殴打和辱骂,老王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法治社会下自己和家人竟会遇到这种情况。于是,老王找到了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胜诉简讯】被拆迁人人身自由遭限制,这样的补偿安置协议被撤销-图1

  原来,王先生和孙女士是一对夫妻,多年来一直在当地居住,生活幸福美满。2021年的一天打破了王先生一家平静的生活。2021年5月X日,某政府单位发布《某镇实施某居委会农房改善项目内房屋搬迁的公告》,此公告将王先生家的房屋纳入了搬迁范围。在实施过程中,王先生一家多次受到一些人的威胁、辱骂,逼迫王先生一家搬迁,并影响到了王先生一家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更为恶劣的是,于2021年8月X日,该政府单位带领组织三十多人至王先生家,对王先生进行了十几个小时的殴打和虐待,逼迫王先生签字搬迁,最后将王先生房屋强制拆除。

  为了寻求正义和一个合理的说法,王先生找到了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龚律师了解此案后,为王先生解答了相关问题,又向其阐明了基本的维权思路,有理有据的表述让王先生信心倍增,随即签订委托合同。得到王先生的授权后,冠领律师作出应诉方案。

  法庭上,被告某政府单位辩称,是为了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才对王先生所住的区域进行协议搬迁。在此期间,张贴了《某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某居委会农房改善项目内房屋搬迁的公告》,并委托某居委会代表自己进行沟通协商搬迁的相关事宜。此事件主要原因是因为原告当天在外饮酒归来,与工作人员沟通时情绪激动,行为过激,不存在原告所说的强迫情形,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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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被告的辩解,冠领龚律师据理反驳:

  1、首先,被告工作人员十余人至原告王先生家中协商房屋搬迁事宜,直至次日10时许,原告签订《某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搬迁补偿协议》后,被告才离开。王先生认为,自己是在受胁迫情形下签订的《某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搬迁补偿协议》,故诉至本院。

  2、经查明被告工作人员滞留王先生家中时,王先生近亲属报警。2021年8月X日,王先生报警称在2021年8月X日凌晨X时许,被工作人员殴打,身上多处淤青。2021年9月X日,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作出宿公物鉴(法临)字[2021]XXX号《鉴定书》,认定王先生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最终法院做出了撤销王先生夫妇和被告签订的《某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搬迁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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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张瑜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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