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代理江西省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3-28 10:40:34    

  2021年初,江西刘安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家的房子被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范围,因对补偿标准不满,刘安华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然而2021年5月19日,刘安华却突然收到了当地区政府出具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因其中确定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刘安华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了专业律师诉讼维权。近日,该案迎来胜诉消息,法院判决撤销了当地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简讯】冠领代理江西省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胜诉-图1

  刘安华是江西某市的一个普通居民,几年前,他通过继承获得了家里的老房。这套房屋是当年父亲根据政策从单位分到的福利房,虽然老旧,但好在地理位置优越,邻居也都是十几年的老街坊,居住惬意。

  2019年底,拆迁的消息突然传来,刘安华家所在的区域被纳入了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即将面临征收。

  起初,刘安华是开心的,他听过太多“拆二代”的传奇故事,再想到自家房屋位置这么好,想必补偿也不会少,但事情的发展却不像刘安华预期的那样顺利。

  2021年初,当地区政府公布了这次棚户区改造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委托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了价值评估,随后,征收方的工作人员便开始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问题。

  因征收方给予的安置补偿不合理,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也未送达,刘安华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希望征收方能提高补偿数额。但令他没想到的是,5月19日,区政府却直接将一纸《征收补偿决定书》张贴在了他家的外墙上。该《征收补偿决定书》中明确写道,对于张安华的房屋,决定给付52.9万元的货币补偿或实物安置。

  对于这样不合理的补偿,张安华不服。而此后的5月21日,有关张安华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才姗姗来迟。面对迟到的评估报告,张安华拒绝签收,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为获得更为专业的帮助,他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法庭上,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作为确定征收补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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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对房屋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20条也规定,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而在本案中,区政府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后,直至5月21日才向刘安华送达,而在5月19日就径行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客观上损害了刘安华对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该《征收补偿决定书》理应撤销。

  最终,法院认可了冠领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撤销了区政府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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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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