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无棣县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次性支付保障费9万元
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川征补公告﹝2021﹞7号文件,关于水湾镇关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正文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关家村土地位于潘家村以南,周家村以西,都富屯村以北,大高家村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0.4019公顷,其中:农用地0.4019公顷(耕地0.3943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无棣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2000万元/亩。
2.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4.9600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7.3767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本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9.4835万元,由无棣县财政局拨付到水湾镇人民政府账户,再由水湾镇人民政府拨付到关家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无棣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9.0428万元,由无棣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无棣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水湾镇人民政府、关家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无棣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滨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知识简介
好多拆迁户对自家的征收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会不满意,特别是补偿金额太低直接关系到是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对征收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时,要怎样争取补偿款?
如认为自家房屋拆迁补偿估价过低,可采取多种方法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尽快委托律师申请行政复议;
3.委托律师对补偿方案进行行政诉讼。
采用以上方法都要尽早去沟通、进行,千万不要耽搁最佳的时间,尽量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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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刘力珮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段光平
审核律师: 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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