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聊城于集镇发布拟征收土地通告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日前,山东省聊城市政府发布了拟征收土地通告,明确即将征收聊城市于集镇王寨村土地,详细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山东管网西干线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公共设施,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聊位路以东、王寨村西北。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集镇行政村八大寨村(包括原王寨村)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聊位路以东、王寨村西北。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集镇行政村八大寨村(包括原王寨村)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文件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该区片为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1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6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会同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通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通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通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征地小课堂: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呢?
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无法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安置,通常的做法是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合在一处,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差异)分配给村民。
如何将这些款项发放到村民手中呢?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
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
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
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因产权人、种植人相对比较明确,一般不存在大的争议,而对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在实务过程中一般有两种:
一是由分有责任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无论其承包的责任田是否被征用;
二是谁承包的责任田被征用,就按照被征用土地的比例分配补偿。
而具体的分配方案则由组织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民主决议产生。
法律已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有权参与分配的也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一般以户籍信息为原则,但还应结合户口的迁入迁出时间及原因、是否有承包地等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C类
审核律师: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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