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房屋强拆律师解答:能否申请国家拆迁赔偿
房子被违法强拆,是选择忍气吞声,还是选择起诉维权?你以为房子被强拆了,只能拿到原本的征收补偿?注意,房屋遭遇违法强拆,可以申请按国家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至于能赔多少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湖南长沙房屋强拆纠纷案例:
湖南长沙的柯一腾(化名)名下原有位于长沙市某县某村1 号房屋一套,面积约 188 ㎡。1999年前后,柯先生在该村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并自建一栋建筑物,面积约 500 ㎡。2008年,当地创建开发文化旅游村项目,柯先生所在的村子被征用,柯先生名下的自建房被划入征收范围。
由于柯先生父子四人已分为四户, 因此要求拆迁方按四户予以安置。但是,拆迁部门仅同意按二户子以安置。因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7年1月22日,县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柯先生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柯先生不服,当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县政府、乡政府拆除其房屋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晰,证据充足,遂判决确认征收方的强拆行为违法。不过,违法事实确认了,这就完了吗?
征收方虽然承认了强拆违法的事实,但对于赔偿数额,表示仍然应当参照此前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即向柯先生支付295万元。对此,柯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废了这么大劲,要是还按原来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赔偿,那和他一开始就乖乖签了补偿协议有什么区别呢?难道辛苦打官司,却没有一点实际效果?
于是,柯先生再次将征收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征收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以及相关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确定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申请国家拆迁赔偿。对此,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冠领说法:
注意,一旦确认强拆违法,要分清楚拆迁赔偿和拆迁补偿的区别。虽然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国家拆迁赔偿所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国家拆迁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赔偿不应该低于赔偿时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本案中,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此前征收方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存在问题,应当重新找专业机构对柯先生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鉴定。最终,法院支持了柯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征收方支付柯先生赔偿款合计约602万元。
冠领律师在此提醒大家,遇到违法行为,如果我们不去主动维权,那么很可能失去原本应得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欢迎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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