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厂房违法拆迁纠纷律师代理甘肃兰州厂房行政强制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01-01 10:56:35    

  甘肃兰州,王斌(化名)1998年看到当地招商引资政策,便带着攒下的几十万来到兰州创业,开了家门窗厂,专门生产钢铝门窗。通过政府牵引,王斌和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2015年双方又将土地租赁合同续期到了2025年。

  2019年,城管局接到区政府交办《某校园后区14亩土地的函》,函中称“门窗厂征地范围内违法建设钢结构房屋和厂房”。2019年7月,城管局认为王斌的门窗厂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和《预先告知书》。同年8月城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满后,如门窗厂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自行拆除的,城管局将依法强制拆除。随后,又作出了《强制执行决定》

  门窗厂对《强制执行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没想到却被一审法院驳回。而在这之前,冠领的代理律师已经提起诉讼程序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主要依据已被法院撤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应该撤销。针对一审法院的结果,代理律师迅速启动二审程序。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未查明本院判决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即以被诉《强制执行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为由判决驳回门窗厂的诉讼请求,属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本院予以纠正。并判决如下:

  一、撤销甘肃省兰州市某区人民法院XX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兰州市某区城市管理局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书》。



 

  撰稿:冯 昱
类型:A 类稿
编辑:宗文纲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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