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公开现在的拆迁征地政策有异议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1-03 11:40:47    

  对申请公开现在的拆迁征地政策有异议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19年11月18日,征管局收到梁女士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的论证记录及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的公布情况、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到位证明或者补偿资金存储账户情况、确定拆迁项目评估机构的程序性文件、入户登记初步评估结果、各户初步评估报告、项目整体评估报告(包括技术报告在内)、申请人分户评估报告、分户补偿情况。想了解现在的拆迁征地政策?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对申请公开现在的拆迁征地政策有异议怎么办

  征管局于同年11月25日作出答复,内容如下:1.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已在政府网站和征收区域内进行了公示。2.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论证会议记录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属于政府内部程序,没有法律规定需要进行公示,现不予提供。3.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的公布情况、确定拆迁项目评估机构的程序性文件、项目整体评估报告、补偿资金存储账户都有相应备份且都属于公开范围。4.对于要求公开各户初步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涉及他人信息的公开,必须要征求他人的意见。在他人未明确同意公开的情况下,不便公开,且各户分户评估报告已送达被征收人,分户补偿结果已公示。5.关于你本人分户评估报告,因你户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评估机构无法评估,征收时仅参照类似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价降档进行补偿的。且你已与街道办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补偿结果已明确。想了解现在的拆迁征地政策?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梁女士不服前述答复,提起诉讼,请求:1.确认征管局未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责令征管局立即公开其申请的政府信息;3.本案诉讼费由征管局负担。庭审中,梁女士明确其对征管局所作答复中的第5项关于是否持有其分户评估报告有异议。

  冠领说法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征管局所作案涉信息公开答复是否合法。

  1.关于项目整体评估报告。根据在案证据,征管局已向梁女士提供了评估公司出具的《房屋征收补偿评估结果公示的通知》,该通知就案涉项目的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价值定义、估价依据、估价原则、估价方法的选择等内容已作说明,并载明了整体评估价格,征管局向梁女士提供了此通知,即已履行了此项信息公开职责。

  2.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的相关记录系征收主体就征收补偿方案相关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可行性进行讨论所形成的记录,系行政机关内部工作流程信息,其他户评估报告系其他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评估信息,征管局未公开前述两项政府信息,并无不当。想了解现在的拆迁征地政策?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3.因梁女士的案涉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评估公司未就该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即该信息不存在。故征管局未公开其个人分户评估报告,并无不当。即使梁女士参与了评估机构的选择,也不能证明评估公司必然对其房屋进行了评估并作出了该户的评估报告。

  4.梁女士申请公开房屋征收资金到位证明或补偿资金存储账户情况,征管局向其给付的《情况说明》中已详细记载了案涉项目征迁资金存储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结余征迁资金等内容,故征管局已充分满足了梁女士对此信息内容知情权的需求。

  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本院认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系征收主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按照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的信息。其基本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房屋征收项目的顺利实施。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规定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情形,系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且该评估行为是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法定程序,故征管局未向梁女士公开此项政府信息,于法无据。关于分户补偿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根据前述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分户补偿情况未附加不予公开的例外情形,故虽然征管局主张已经公示该信息,但并未告知梁女士获取该信息的途径和方式,存有不当。另外,征管局未就梁女士申请公开的技术报告事项作出回应,属于未履行此项政府信息答复的法定职责。想了解现在的拆迁征地政策?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综上,梁女士的诉讼请求部分成立,法院最终判决:

  一、撤销征管局于2019年11月25日向梁女士作出的《答复意见》;

  二、责令征管局就梁女士申请公开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户补偿情况、技术报告事项重新作出答复。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律师事务所:对申请公开现在的拆迁征地政策有异议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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