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这几种情况千万不能随便签拆迁补偿协议
什么样的补偿协议坚决不能签字?已经签了的补偿协议发现不合理可以维权吗?征收过程中,拆迁文件和拆迁补偿协议是被拆迁人关注的重点,为避免被拆迁人落入补偿协议的陷阱,下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近日,成都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地项目启动后,李先生一直积极与征收方协商谈判补偿事宜,并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约定以130平方米安置房产权及300万补偿款作为补偿。本以为一切顺利,不料征收方在交付安置房后,以补偿金额过高为由,拒绝支付补偿款。无奈之下,李先生咨询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的拆迁律师,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又反悔,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拆迁律师提醒您,以下六种情况,补偿协议千万不能签!
一、协议签订主体不合法
拆迁户在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对方是否为房屋征收部门。如果一时不慎,与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或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签订协议,那么便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后的维权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二、补偿协议的内容缺少
拆迁补偿协议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被拆迁忍一定要仔细审阅必要条款是否明确完整。
三、违反先补偿后拆迁的流程
拆迁必须遵守先补偿、再拆迁的顺序。可实际过程中,很多时候拆迁方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追赶拆迁项目进度,在没有签署补偿协议的情况西下,就要实施拆迁行为,这是明显违法的。被拆迁人在同意拆迁时,一定要遵守先补偿、后拆迁的顺序,以防后续权益受损。
四、补偿数额不合理
接到拆迁公告后,对于具体应该获得多少补偿,被拆迁人应当有一个心理预期。这个预期并非是猜出来的,而可以通过相关技巧估算出来。
首先,可以与周围市场价格进行对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其次,要看补偿后是否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在以往政府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拆迁方当场不签字,不给留备份
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可能会以需要将被拆迁人签好字的合同带回盖章为由,将合同收回。同时承诺会在盖章后,将完整的协议交给拆迁户。实际上,当协议交回拆迁户手上时,可能已经和被拆迁人初签订的合同有所出入了。因此,冠领律师提示大家,一定尽量要求双方都现场签字,并做好拍照录音等相关的证据保存工作。
六、空白协议书
这种情况绝对不能签字!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尽快达成协议,往往会承诺很多事情,开出非常优厚的条件,这种口头的承诺是绝对不能相信的,不管拆迁方说的多么诚恳,请拆迁户注意,绝对不要签字。所有条款必须清清楚楚,落实在纸面上!
看到这里,可能不少被拆迁人有疑问,如果已经签订了上述不合理的补偿协议,还有机会维权吗?其实,在征地拆迁中,法律和政策始终是老百姓的依靠。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伪原创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反馈
微信扫一扫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