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政府发布关于湖西街道西王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聊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湖西街道西王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委托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会同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湖西街道办事处、西王村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地块位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西王村,征收土地总面积46737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42101平方米、农村道路1116平方米、设施农用地254平方米、沟渠3266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所有权补偿登记表》确定的现状地类面积,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总额为¥462.6963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贰万陆仟玖佰陆拾叁元整)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农用地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2.3万元/亩包干补偿。
依据上述标准,根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现状调查补偿登记表》确定的种类和数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61.242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贰仟肆佰贰拾柒元整)。
三、安置意见
拟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对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拨付到西王村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定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式。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社会保障补贴¥105.1583万元,由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会同西王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三)本次征收土地46737平方米(折合70.1055亩)农用地享受由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10平方米/亩商业用房政策,具体工作由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乙方按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办公室,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6011206)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冠领律师提示:
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进行补偿。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必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认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存在严重不合理不合法情形,则可以通过提出意见、申请听证、申请协调、起诉求情撤销征地批复与起诉请求撤销起诉请求撤销未获征地批复的补偿安置方案等方法依法保障自身合法安置补偿权益。
撰稿人:吕德祥
文章类型:B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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