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吉林长春棚户区经营房屋征收补偿案胜诉
2023年12月,冠领律师代理吉林长春房屋征收补偿案,通过全面罗列案件违法点,成功帮助委托人撤销原《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争取到获得合理补偿的机会。
孙望飞家住吉林长春,名下有一处面积约130平方米的房屋,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70平方米。2017年初,孙望飞向有关部门申请将房屋由住宅改为商用,用于餐饮经营。2018年9月,当地区政府为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布征收公告,并于次年公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该房屋正在征收范围内。
2022年底,某房地产评估公司受委托出具《评估报告》,因其中载明的土地面积与实际不符,且给出的补偿数额过低,孙望飞提出异议,要求提高货币补偿。然而协商征收补偿事宜的过程并不顺利,因迟迟无法达成合意,区政府在2023年4月直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因《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的内容仍不符合预期,孙望飞多次向区政府反映情况,但结果并不理想。无奈之下,他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件后,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张增峰律师代理案件。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案涉房屋及土地的实际情况。在仔细阅览案涉《评估报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文件后,冠领律师发现,案涉补偿标准并未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空地面积,明显不合理。
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全面整合案件材料,代理孙望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庭审中,区政府辩称,其在征收过程中已经履行了充分告知义务,该补偿标准也被大多数被征收人认可,孙望飞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对此,冠领律师向法庭有针对性地提交了检索出来的类案材料,指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本案中,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未能体现孙望飞依法享有国有使用权的空地价格补偿,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经多轮法庭辩论,法院在审理后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限被告区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对委托人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至此,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目前,冠领律师正继续跟进孙望飞房屋的征收补偿情况,全力协助其争取合理补偿。对于冠领律师的工作,孙望飞也非常认可,特意致电以表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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