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四川绵阳拒不履行法定补偿安置职责案胜诉
2018年5月,四川绵阳村民李虎山(化名)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补偿过低、社保安置名额不足等问题,一直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在多番申诉无果后,他于2024年1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对李虎山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2018年5月,因四川省绵阳市某区启动公路建设项目,村民李虎山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2019年2月,征收部门在与当地村委会协商一致后,签订了《征收土地协议书》,并将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拨付至村委会指定账户。
2020年3月,征收部门选定评估机构对李虎山的房屋进行保全、测绘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征收部门据此向李虎山作出《领取补偿款通知》,决定对他补偿24.8万元。李虎山认为这一补偿数额过低,无法保障全家日后的生活,因此拒绝签收该通知,也未领取补偿款。
征收部门认为李虎山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进程,于是清理了他房屋周边土地上的青苗及其他附属物。李虎山认为征收部门此举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待遇。
征收部门在收到上述申请后,于2022年6月作出《回复》,表示因双方并未达成拆迁协议,征收部门调整了征地红线内的道路线形,暂时不使用李虎山房屋所占土地,因此不存在补偿安置问题,但同意对被清理的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6万余元。
李虎山认为这样的结果也不错,于是领取了补偿款。没想到在后续召开的征地社保安置专题会议中,村委会认为李虎山拒不交出宅基地使用权,不配合拆迁,按照他已征收移交的土地面积测算,原本应分给他家的两个安置保险待遇名额,现在只能得到一个。李虎山让妻子享受安置保险待遇后,自己的安置问题却无从解决。
李虎山不知该如何是好,多番申诉却始终无果。2024年1月,他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助他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许大军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明确了李虎山的房屋、宅基地、承包地、水沟等均在当年征收公告确定的征收范围内,于是据此向征收部门邮寄了《补偿安置申请书》,要求其对李虎山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征收部门表示案涉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职责已经履行完毕,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也已落实,李虎山更是已经领取了补偿款,因此无权再要求补偿安置。
李虎山对上述回复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李虎山对案涉《领取补偿款通知》不服并申请补偿时,征收部门并未与他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且《领取补偿款通知》系征收部门单方面行为,李虎山并未参与也未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因此不能免除征收部门法定的补偿安置职责。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部门在双方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判决: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对李虎山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冠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代理李虎山有理有据地明确表达了诉求,维护了他的征收权益。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当事人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合法、合理、有序的方式进行维权。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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